问题 | 离婚后孩子是否有选择权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主旨是,父母离婚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子女仍是双方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由父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无法达成抚养协议,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父母离婚后,孩子八周岁时可以选择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无论由谁抚养,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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