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无过错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无过错方;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3、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过继的儿子若是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没有法定继承权。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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