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引发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释义 |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居间合同是一种有第三方介入的合同,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后,任意一方当事人都有可能成为民事纠纷的被告。法院一旦受理此类民事纠纷,会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向被告寄送原告条诉状的副本,被告在收到副本后,若是想要答辩,需要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 一、居间合同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 1、居间合同答辩状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提交的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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