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被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所有权有争议;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分别有以下几种: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所有权有争议;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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