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的资料主要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红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残疾证,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的社区办理新参或续保登记。 一、办理灵活就业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灵活就业社保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2、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4、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一、缴纳社保的条件如下: 1、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60周岁; 2、如果有单位已经缴纳了五险一金,交相应办理社保的资料即可; 3、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保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 二、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申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填写; 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 3、申报成功的后,申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受理申办办理地点领取新社保卡。 总之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的材料包括《就业创业证》原件以及两份复印件,其次是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其中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同时还有三张小两寸的证件照。如果是未就业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毕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打印出来的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最重要的还要持银行卡前往办理。如果是低保家庭或残疾人的需要提供有关证明。 二、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保卡办理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般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周岁以下的新生婴儿缴纳参保当年和下一年度医保费。 二、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三、退工手续流程 一、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现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结算等相关手续的主要流程介绍如下: 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二、变更登记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缴费专用卡变更工商银行收到社保中心的上述变更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专用卡中相应信息的变更。如出现因修改后单位名称与当前在银行基本账户名不一致而导致无法修改等情况,工商银行将直接与单位联系。 三、注销登记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 2、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 3、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缴费专用卡注销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经参保地社保中心核准后,持表及相关资料至工商银行办理资金划转及缴费专用卡销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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