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城乡居民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材料如下: 1、个人交医保,个人交医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即可; 2、企业给员工交医保,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工资单,公章。 医保一二三裆的区别如下: 1、就医原则不同: (1)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3)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2、普通门诊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3、住院待遇不同: (1)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2)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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