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双方户口不在一起,能申请独生子女证吗? |
释义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前往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流程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原政策下,获得证书可享受奖励和优待,如每月奖励费、一次性奖励、优先办理养老保险等。然而,根据新政策,国家鼓励生育二胎、三胎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不足等问题。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律规定以及政府机关各部门职责业务划分,我国公民想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需要到所在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办理。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领取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双方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 2、《申请书》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二、独生子女证办理资料: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 2、本市办理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双方当事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第一个子女的入户证明; 5、双方单位(无业人员及农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拓展资料】 扩展资料 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可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 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但是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变更,新政策下国家支持各家各户生育二胎、三胎,以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年轻劳动力、生产力不足等情况。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律规定以及政府机关各部门职责业务划分,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所在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办理。办理流程包括领取法律依据、填写申请书、盖章送交相关部门等步骤。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书、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根据最新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可享受奖励和优待,如每月奖励费、一次性奖励、养老保险优先办理等。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变更,支持各家各户生育二胎、三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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