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车合同签了定金交了想更换付款方式 |
释义 | 一、购车合同签了定金交了想更换付款方式 贷款买车,交了定金之后又想要全款买车的话,可以去和汽车经销商进行协商。如果只是才和汽车经销商签订了购车协议,交了定金,还没有向银行或贷款机构申请车贷的话,那只要和汽车经销商协商好,终止之前的购车协议,补上剩余款项,重新签订一份购车合同就行了。 当然,若不仅仅是交了定金,还已经向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交了车贷申请的话,那再想要换成全款买车可能会比较麻烦。客户可以先等银行的审批结果出来,如果审批不通过,那直接去和汽车经销商商量改换成全款购车就行了;如果审批通过,那客户其实也可以办理车贷,之后选择提前还清就是了。 当然,若执意不想办车贷,那在和汽车经销商商量好之后,客户也可以直接联系银行或贷款机构,说明自己不想申请车贷,银行和贷款机构会退回车贷申请。而车贷申请被退回之后,客户就可以去找汽车经销商全款购车了。 二、办理了贷款买车,签了购车合同交了定金,想改成全款买车违约吗? 购车合同签订后退订,定金是否退要看是谁违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买车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是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制度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其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主要体现于上述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上。依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或者履行合同之前,可约定一方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的担保,并依照上述规定适用定金罚则。不同类型定金的罚则适用1、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违约的赔偿金,其与违约金均具有间接强制债务履行的效力,且通常兼有证明合同成立即证约定金的作用。仅当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即构成根本违约时,才可适用定金罚则,而在其他轻微违约情形下则不可适用定金罚则。2、成约定金。该种情况下定金的交付既是主合同的生效要件,也是定金合同自身的生效要件,倘若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不能生效。此时,定金罚则自然无法适用,而未交付定金一方亦不必承担定金责任,但是,由此导致主合同无法生效的,应依缔约过失责任处理。3、立约定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此,立约定金的目的在于担保将来能够正式缔约,而这一目的亦为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一旦违背该义务则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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