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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我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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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