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差异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中两种,其主要区别在于申请主体、申请时间和是否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提出申请,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者区别如下: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拓展延伸 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程序、要求和应用比较 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措施,它们在程序、要求和应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异。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前采取的保全措施,旨在确保诉讼权利的实现。它需要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符合法定的保全要求。而诉中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程序进行中采取的措施,可以在法院判决前保护申请人的权益。它通常需要满足紧急性、可能性和必要性的要求。在具体应用上,诉前财产保全更注重保全的及时性和效果,而诉中财产保全则更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和程序的公正性。综上所述,了解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的程序、要求和应用比较,有助于申请人在实际诉讼中选择适合的保全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措施,它们在程序、要求和应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异。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前采取的保全措施,旨在确保诉讼权利的实现。诉中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程序进行中采取的措施,可以在法院判决前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了解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的程序、要求和应用比较,有助于申请人在实际诉讼中选择适合的保全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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