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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对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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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