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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集体山地被霸占怎样处理?
释义
    (一)、农村土地被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二)、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三)、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
    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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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