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出生六个月内就去入户,可以在派出所直接办理。如果过了六个月就得等公安局审批的,至少要等一个月。需要父母本人一方或双方在场,同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 到父母任何-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