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我是否需要重新提交辩护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需要重新提交辩护材料。因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自我辩护权,但是如果被告人不能自我辩护或者辩护能力不足时,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辩护。如果辩护人撤回辩护,那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代为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自我辩护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被告人有权自辩、委托辩护人和请代理人,接受法律援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时,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退出代理非但不应承担责任,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一)没有代理资格的; (二)有代理资格但拒绝代理的; (三)代理期间丧失代理资格的; (四)被撤销代理的; (五)其他应当退出代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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