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已两次,判决结果是否离婚?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婚,第二次起诉判离婚,两次起诉需时隔六个月。六个月期限是指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后,原告在此期限内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给双方缓解的余地,第一次一般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通常会判离婚。 法律分析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拓展延伸 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 根据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离婚请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情况。如果判决结果支持离婚,法院会依法宣告婚姻关系终止,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决定。然而,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并不仅仅取决于一方的请求,而是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无法简单地回答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的问题,具体情况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结语 根据法院的实际判决情况,是否支持离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离婚请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情况。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并不仅仅取决于一方的请求,而是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无法简单地回答判决结果是否支持离婚的问题,具体情况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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