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哺乳期的期限,但规定了女职工的产假是九十八天;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其加班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