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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地点是什么?
释义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由工商部门负责,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需向工商部门申领该证,无需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需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工商部门审查批准后,商务部将出具通知预先核准名称。
    法律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应当填写申请表,向许可证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商务部应出具预先核准名称的通知。
    拓展延伸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食品经营者的健康证明等。其次,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下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如果申请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将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地区和申请情况而定。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确保顺利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结语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食品流通经营者只需向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需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申请表,并经工商部门审查批准。此外,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和现场检查。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以顺利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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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