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尚未取得生效裁决当事人能否对被执行人财产以预留份额方式参与分配? |
释义 | 律师分析: 尚未取得生效执行依据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参与分配,但优先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人除外。此外,优先债权法院接受首先查封法院移送财产处分后,在满足优先债权之后,在分配程序中应当对首封债权预留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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