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可以公证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手续均以对方名义签订;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庭出资)共同出资买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说明各自占整个财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约定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