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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人注意的禁止条款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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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