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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应如何量刑
释义
    不当得利一般不属于犯罪行为,不判处刑罚。但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承担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的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一、不当得利判多少年
    不当得利与刑事责任无关,不会被判刑。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偷捡的赃物作为行为人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中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三、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不当利益的行为。对于不当得利的受损人的来说,其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得利人对没有法律依据知情的情况下,除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外,受损失的人还可以要求得利人赔偿损失,但是得利人如果对于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不知情并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则免除得利人的返还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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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