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数罪并罚应该怎样判 |
释义 | 数罪并罚的判决: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足35年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5年。罪中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比如拐卖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犯罪总和刑期在十九年以下,最高刑期在十九年以最高刑期为九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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