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手机被员工不归还,应该如何处理并尽快归还? |
释义 | 手机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可报警。《刑法》第270条规定,非法占为己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可处有期徒刑并罚金。非法占有他人遗忘或埋藏物且拒不交出,同样受罚。此罪由受害人提告才能处理。 法律分析 见到你手机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i可以报警。【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拓展延伸 如何防止员工私自占用公司手机并妥善处理这种情况? 为了防止员工私自占用公司手机并妥善处理这种情况,首先,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政策和规定,明确规定员工使用公司手机的范围和目的,并明确规定员工不得私自占用手机。其次,公司应该加强手机的管理和监控,例如安装远程管理软件,定期检查手机使用情况,确保员工按照规定使用手机。此外,公司可以考虑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让员工意识到私自占用公司手机的后果和影响。对于已经发生的情况,公司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归还手机,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权益和规范员工行为。 结语 手机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可报警。《刑法》第270条【侵占罪】。占为己有他人财物且拒不退还,数额较大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处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占为己有他人遗忘或埋藏物且拒不交出者,依前款规定处罚。此罪告诉方可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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