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提到了离职报告,领导不签字,到一个月就自动离职了 |
释义 | 可以提前一个月依法通知后即接触劳动合同,领导不签字也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辞职报告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预防单位不承认受到通知,可以通过邮局快递提交,保存凭证即可。 离职书交了,说上级领导不同意就不走了,那我到辞职日期该不该办理离职手续呢?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根据先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需要哪些手续离职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离职之前要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书,交代辞职的原因;2、确定辞职后,将辞职申请书交给领导签字批准,签字完成后,将辞职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留档;3、通常辞职要在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且等领导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4、核对债务,归还资料、办公用品、车辆等物品并做好记录;5、签合同的员工辞职,公司会下发解除劳动合同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能自动离职吗 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可以自动离职,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此时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劳动者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了合法的辞职程序,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离职的当天,单位需要将员工的工资结清。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工厂工作了7天,没有离职,自动离职,到现在工资也没给,一个多月了 首先要看你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周以内(7天)离职是没有工资的,工厂也不用赔偿,但是7天以上,又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有工资,不过你要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或者跟领导协商离职时间。另外,还要看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关于这方面的条款,例如是不是有写入职15天内离职没有工资之类的,如果是这样工厂也有可能不给你发工资。如果工厂违反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上班未满一个月,但是不想再做了,想离职,领导不同意? 一、公司不同意辞职怎么办1、公司不同意辞职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2)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3)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合同到期可以直接离职吗合同到期可以直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即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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