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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章?
释义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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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2: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