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消费者协会调解的前提是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