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报销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法律分析: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费用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申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复印件;2、《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复印件;3、医疗费用发票;4、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5、门诊病历资料和电脑处方(若无电脑处方,书写的处方上要标明各种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单价、数量和总量);6、本人工作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即对公账号),若无单位则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中国农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账号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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