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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个人发明和实用新型所需费用?
释义
    使用多年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的处理是: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我用了很多年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怎么办?
    使用多年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的处理是: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我用了多年的商标,被别人先注册了。我该怎么办?
    使用多年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的处理是: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我用别人注册商标的字体会侵权吗?
    法律分析: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经核准的商标享有商标权,未经核准的商标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用别人注册商标的字体会侵权吗?
    法律分析: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经核准的商标享有商标权,未经核准的商标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注册商标保护期好多年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是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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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4: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