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示催告程序怎么提起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示催告程序提起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能够按照规定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丢失、丢失前的最终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者丢失,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其于事项的申请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 3、公告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当书面申请说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理由和票据丢失事实; 5、宣传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必须在宣传催告前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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