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