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写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有效,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无效,只有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财产归属,但需书面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书中写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吗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约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财产分割协议书自己写是否有法律效力 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以登记离婚为目的而对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即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仅仅是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则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约定是有效的。然而,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并且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仅仅是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则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请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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