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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释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1、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2、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
    1、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2、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证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一,离婚不需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因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全国联网,在哪都能查到,但是要求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二,离婚时只要是协商好了,把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就行。
    离婚一定要结婚登记地方办理吗
    1、离婚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2、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3、诉讼离婚的原告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4、所以离婚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
    离婚是否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
    离婚不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办离婚不是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的。1、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2、诉讼离婚: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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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