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含年终奖吗 |
释义 | 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 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但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具体是否会发放,需要看单位的相关的规定。 不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如下: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接触劳动合同之时给予员工的补偿,而且其有一定的参考基数,也有不包括的部分。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年终奖被归类为奖金性质的福利,所以在进行离职补偿金计算时,并不会归类于工资标准当中来进行离职补偿金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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