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手机被扣押,手机卡可以拿吗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通讯自由权,手机不会被没收,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限制其与特定人员的会见和通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女性等情况。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手机是不会被没收的。被取保候审人有通讯自由的权利,但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之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手机被扣押,如何保护手机卡中的个人信息?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您的手机被扣押,保护手机卡中的个人信息非常重要。首先,您可以联系手机运营商暂停手机卡的服务,以防止他人滥用您的号码。其次,您可以远程擦除手机中的数据,可以通过远程管理工具或通过云服务进行操作。此外,您还可以备份手机卡中的重要数据,如联系人、短信等。最后,建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尽量避免在其他设备上登录您的个人账户,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手机型号和运营商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 结语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的手机不会被没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除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被取保候审人有通讯自由的权利。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保护手机卡中的个人信息非常重要。您可以联系手机运营商暂停手机卡的服务,远程擦除手机中的数据,并备份重要数据。同时,建议避免在其他设备上登录个人账户,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具体操作可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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