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证有什么用 1、可以领取 拆迁补偿 当遇到政府拆迁征收土地时,持有宅基地证书的农户,能够领取相应的 征地补偿 款,而没有证书的农户,由于无法证明被征收的宅基地的权利归属,便不能拿到补偿。 2、领取落户补贴 拥有宅基地证书的农户,在选择进城落户后,退出农村宅基地时,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领取相应的落户补贴。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1、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户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在拆迁征地中领取到拆迁补偿,在进城落户时获得落户补助。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