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军人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抚养问题,应当遵循民法典有关规定。军人离婚后,按照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分割财产,但需注意军队规定,离婚后分割财产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部队利益,军人离休费也需纳入财产分割范围。至于抚养问题,军人离婚后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在法律框架下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五百二十六条 法定情形下,婚姻关系终止,应当协商处理财产分割等后续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 第三十四条 配偶约定财产分割的,应当按照约定分割。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 第三十六条 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分割方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后,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责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审核。未经人民法院审核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5.《中国人民解放军离退休干部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八、离休金在财产分割中应当纳入考虑,与离婚的时间无关,以法定离休时间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