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但需要与不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岁,就需要得到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满18岁,就需要得到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带户籍簿、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簿、离婚证明书等资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处理机构需要双方签字才能改变孩子的名字。否则,一方无权改变孩子的名字,户籍处理机构不办理手续。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