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公积金是公司净资产额超过已收到股本额而为特定目的积存于公司的基金。公积金的作用在于增加公司的资本,巩固公司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公积金不构成公司的股本,但其功能与股本相似,所以称为“附加股本”,与股本一起构成公司的自有资本。公积金依据其积存是否出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可以分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依据其积存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方法具体如下: 1、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先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初步审核,银行审核资料,若是通过了,银行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3、担保审核,借款人提供该类的资料,审核通过了才可进行下一步; 4、转移材料、签订合同,担保中心将审核资料送回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5、借款人等待贷款发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