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移户口后是否还能迁回原籍? |
释义 | 户口迁走了还能再迁回来吗?只要带全相关手续,就可办理户口回迁。根据规定,公民应将户口迁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如果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设单位集体户,应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其他情况如失去房屋产权、单位集体户不存在等,也可迁回户口登记住址。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户口迁走了还能再迁回来吗??户口迁走了还能再迁回来吗?只要带全相关手续,就可办理户口回迁。1)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3)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4)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5)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6)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7)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拓展延伸 迁移户口后是否会影响回迁原籍的条件和程序? 迁移户口后,回迁原籍的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回迁原籍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如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学习等。同时,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不同地区对于回迁原籍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以便顺利办理回迁原籍手续。 结语 户口迁走后,是否能够再次迁回原籍,取决于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一般而言,回迁原籍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学习等。同时,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不同地区对于回迁原籍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以便顺利办理回迁原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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