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男女双方结婚的时间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礼钱,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女方拿了彩礼钱之后不肯与男方结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 彩礼是特殊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即结婚这一条件的成就或即将成就系彩礼给付生效要件。而一般彩礼的交付大都在婚前发生,给付的对象一般也认为是女方家人,因此彩礼钱属于女方家人的个人财产。若女方父母婚前转赠于女方,婚后也属女方的个人财产,若赠与发生在婚后,且无指定赠与对象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