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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公司劳动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内容的,是怎样解释
释义
    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怎样解释的
    1、“收回已经签好的合同(合同还未到期)可以么?是否合法?”: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是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不属于违法;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收回合同予以变更的,属于违约,不同意变更合同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从原来的月薪制改为包薪制,将原有的基本工资分开拆成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这种做法合理么?”:
    (1)仍然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变更后原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合同。
    (3)至于工资的发放方式:是采用月薪制还是包薪制没有特殊限制,只要求按月发放。
    3、但公司变更工资发放方式,肯定会对公司有利:如果不同意,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是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送达的方式是什么,是怎样解释的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也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送达应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都应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
    (1)、将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
    (2)、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将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3)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4)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3、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怎样解释的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范本?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呀,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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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