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正当关系在客观方面的证据相对较多,一般包括违纪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开房信息、宾馆酒店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账户支付交易记录等物证;客观方面的证据既有直接证据,如供述与辩解、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等,也有间接证据,如电子账户支付交易记录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