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不同? |
释义 | 一、性质不同,1、高级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2、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二、设置不同,1、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审判庭,并设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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