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未立遗嘱,法院如何判定? |
释义 |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要件,否则无效。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无效。法律遗嘱需要满足形式和实质要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表示等。立遗嘱人要订立自书遗嘱的,需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立遗嘱人要订立代书遗嘱的,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分析 如果遗嘱没有具体的年月日,人民法院通常会认为遗嘱无效。这是因为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在任何遗嘱形式中,都需要注明年月日。注明年月日的目的是根据遗嘱设立的时间来判断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等。 一、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有效吗? 未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效。 未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属无效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法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需要同时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满足前述条件的前提下,如果立遗嘱人要订立自书遗嘱,那么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要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拓展延伸 自书遗嘱的写作要求及特征是哪些 自书遗嘱的写作要求及特征: 1、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并签字; 2、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4、遗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即遗嘱是一种基于遗嘱人单方面意思的法律行为,可以预期法律后果; 5、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6、遗嘱不能代理; 7、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8、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9、遗嘱人未事实死亡的,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是遗嘱继承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遗嘱如果没有具体的年月日,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要件,包括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等。如果立遗嘱人要订立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要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