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
释义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来承担。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就应当明确,不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的,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那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违约之后的处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但是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当中对于合同违约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 强制执行费用问题:强制执行费用视情况而定。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标准交纳。强制执行费用包括申请费。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需交纳50元至500元的申请费;如果执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交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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