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告知嗜血细胞病情,导致重疾险理赔被拒绝,需要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合同法角度: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变更合同。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嗜血细胞病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2.保险法角度: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风险状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嗜血细胞病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变更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风险状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