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身份证号:————住址:—————— ————与————于————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经营管理————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所有。 三、同居期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路——号门面房两处,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享有。 四、————同意向————支付现金——元,其中————万已于————年——月——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万元段空李,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女————生于————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抚养,————不负担儿/女抚养费,儿/女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独自承担。————享有探视儿/女的权利,——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亏冲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握迟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