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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
释义
    同居关系不能通过向法院提出解除请求。只有在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才会受理请求。起诉的流程包括提交文件和证据、审查、立案、送达被告、答辩、开庭审理和判决。同居关系不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而解除。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仅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如果已受理,则会驳回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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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