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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商引资负面清单 -招商引资
释义
    法律分析: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四条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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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