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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分割
释义
    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
    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一、婚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戒是个人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戒被赠与给对方之后仅为由其个人使用,所以婚戒应该认定为是受赠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改房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改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房改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享受住房福利的对象应该是夫妻双方,而不是销售单位的员工。相应地,这种住房的产权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财产是个人的财产吗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为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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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56:44